简介:摘要: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自然人死亡时,其权利能力消灭,自然也就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死者人格利益是由自然人的身体和其生前具体人格利益转化而来的,主要表现为死者的尸体、姓名、肖像、隐私等利益。人死之后不再享有人格权,但是其生前的人格利益却转化为死者人格利益继续存在,这种利益的延续对于死者生前所处的社会圈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法典》颁布以前,除了《民法总则》第185条和《英烈保护法》中对于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法律规范缺乏对死者一般人格利益的专门规定。《民法典》颁布后,第994条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一般死者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还牵扯到道德、社会政策等,法律应予以保护。
简介: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既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又受组成企业要素之一——人的制约。人的因素对企业的制约包括企业生产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人格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领导层群体与个体的人格影响。企业党群干部担负着教育人、塑造人、鼓舞人的重要责任,要履行这一责任,自己首先应该成为一个具备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美德的好人。因此,党群干部的人格问题,是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
简介:摘要:我国1982年《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人格尊严的相关内容在我国宪法中第一次出现,我国第一次对人格尊严进行了明文规定的保护。尽管我国在法律上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但是,当公民的人格尊严在遭到侵害的时候,我国对人格尊严权这项基本权利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以至于无法依据法律来更好的打击违法行为。本文首先叙述了关于人格尊严的内容以及域外各国法律文本中关于人格尊严的规定,其次对“清华大学学姐学弟案件”进行评析,进而阐述我国对保障公民人格尊严方面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我国如何更好的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
简介:摘要: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和现代公司制度的根基,公司法人格否认只是一种例外,只有当公司人格被滥用而损害到债权人利益时,法院才可以在个案中对公司人格予以否定,直接追索股东责任。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公司法人格制度的维护和完善,是对公司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一种事后救济。
简介:摘要:随着机器人的普及,人们对机器人的功能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机器人的竞赛、观赏更是有了空前的重视。其中有一项最受当代大学生感兴趣的便是机器人格斗,机器人格斗具有竞技性和观赏性。但现在机器人格斗大部分依旧由冲撞、上推、扔举等为主,都比较强硬,这样不但对机器人有极大的损耗而且也增加了电量的消耗。本文从基于太极重心的稳固到太极推手作分析及其解释。并对实战加以分析、讨论其观赏性。
简介:摘要“园林无水则不活”、“无水不成园”,水是中国古典园林中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理水,即是通过对水系进行整理,梳理,配以山石、植物等造景元素来塑造园林景点的一种方法手段,崇尚“师法自然”,却又不拘泥于自然。
简介: 摘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迅速且复杂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近年来,我国企业大多数也适应了这种“扶摇直上”的节奏,除了进步之外,其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加。企业把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眼界排外之后,还非常渴望“一步登天”,比如,在财务报表上弄虚作假,这是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上的严重缺陷,会给这一行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故想要发展经济、揭露财务虚假问题,我们迫切从会计职业道德方面抓起。因此,重视这一职业道德的构建,解决信息失真问题尤为重要。 文章首先通过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现状进行概述,后通过分析现状剖析出深层的原因,最后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表述了职业道德的内涵和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职业道德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以及企业应该如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简介:摘要:强大的民族汽车品牌不仅包含强大的研发、制造能力,更包括强大的售后服务能力。强大的售后服务能力就需要高水平的汽车检测与维修人才,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正好满足这一要求,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不仅有高水平技能,更要有健全的人格和满足社会需要的持续发展的能力。但在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学生对技术技能掌握不足,创新创业能力不高,终生学习能力弱,持续性发展不足等问题,还不能充分满足区域产业升级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要求。这需要高职院校在对学生培养过程中加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以全人格理念贯穿学生的培养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