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讯:前不久,公安部发布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是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一部重要规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大量涌现,企业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然而,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由于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导致诱发火灾的各类因素相应增多,火灾事故不断,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从大量火灾事
简介:随着消防部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队管中队的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正规化建设。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不断完善和进一步理顺。一、大队管理中队的有利因素1、有利于中队干部专心致志工作。过去,中队各项工作相对独立,如:对外交往、来人接待、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皆需要中队自行负责,中队干部里里外外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处理。因此,应酬多,精力外移,离兵离营,工作靠不上,“五同”难以落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部队管理和执勤训练。而大队管中队后,大队在对上对下、对内对外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凡牵扯中队的事,皆有大队出面予以应付和协调解决,这样,就大大减轻了中队干部的负担和压力,使之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心中队管理和灭火执勤训练,对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加强战备值班产生良好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