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62号文件,印发经国务院同意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电价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通知强调,电价改革要结合各地电力供求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稳步推进,既要有利于引导电力投资和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改革和正常生产,保证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要,又要重视电价改革对宏观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改革初期要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确保新旧电价体制平稳过渡。《电价改革方案》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