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单独设立了利润要素,将利润定义为:“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而国际会计准则并没有单独设立利润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考虑是:他们所设的收益要素中包含了利得,费用要素中亦归入了损失,利润是收益与费用的相抵之差,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从而也就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利润只是这一抵减会计程序的产物,无须单独设立利润要素。目前国内会计界持废除利润要素观点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利润的计量可依据会计方程式:利润=收入-费用,利润只是收入费用配合的结果。他们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作法的影响,提出要取消利润要素;另一部分人则是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利润的计量可依据会计方程式:收益(利润)=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亦=(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其实质就是对企业期初期末资产与负债的计量,他们认为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中简单计量就可得出,作为单独会计要素来设立未免显得多余。
简介:在我国,“资本”自56年“三化”改造起,就同‘资本家”一起被“打倒”了——转入地下了。而在党的十五大江泽民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中,又重新8次讲到了‘贺本”;正式于正在生成中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作出了中肯的认同和定位。可以说,这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次大的飞跃,是我国经济乃至政治、社会发展史上,经济学(乃至政治学、社会学)学说史上的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我的也许是不恰当的研判看来,决不亚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论断;尽管应当毫不犹豫地说,定位“资本”乃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