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证分析居民消费支出和人均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对恩格尔系数计算公式的分母进行修正,用人均收入代替消费支出,并以福建省为例,运用修正后的恩格尔系数测度福建省农村贫困线;最后运用福建省492份农村居民的实际调查数据验证测定结果。结果表明,福建省农村贫困线收入标准为人均8883.09元,远离于国家2300元的贫困线标准。按照国家贫困线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比例为7.61%,实证结果表明,福建省农村贫困人口比例为7.58%,这与按国家标准划分的贫困人口比例基本相同;考虑到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地方政府在开展扶贫工作时,不应仅仅以绝对标准2300元衡量本地区农村贫困程度,而应在遵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提高扶贫精确度,方能取得更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