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微胶囊技术是一种用成膜材料把固体或液体包覆使其形成微小粒子的技术。得到的微小粒子叫微胶囊,一般粒子大小在微米或毫微米范围。微胶囊技术的优势在于形成胶囊时,囊心被包覆而与外界环境隔离,它的性质能毫无影响被保留下来,而在适当条件下,壁材被破坏时又能将囊心释放出来。这给使用带来许多便利。如液体成微囊后,可变成固体粉末,这给它的使用、运输、贮存都带来很大方便。液体粘合剂制成的微胶囊,摸起来是不粘手的干燥粉末,但微胶囊的内部仍是液态粘合剂,其使用性能并未改变。又如把密度比水小不易稳定分散在水中的农药制成微胶囊后,密度加大,可悬在浮水中,使用起来就方便多了。制成的微胶囊心是与外界环境隔开的,就可使其免受外界的湿度、氧气、紫外线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使性质不稳定的囊心不会变质。也可以使原本会发生相互作用的几种成分分开,如把固化剂组分微胶囊化之后就可与环氧树脂混合在一起形成单组分的粘合剂,而不必担心存放期间会发生固化反应了。香水或有机溶剂形成微胶囊之后,它们在室温下的挥发性也大为降低,从而延长了它们的使用和保存期。毒性大的杀虫剂农药形成微胶囊后,对人畜的伤害也大为降低。味道极苦的口服药在形成微胶囊后,儿童和老人在服药时也不再感到痛苦难咽了。联系人:金绍黑单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金鹰生物技术研究所地址:成都二环路南路一段20号电话/传真:(028)5214675
简介:<正>1994年2月8日,寒风凛冽,正值春节前夕。科影礼堂内坐着工商企业和个体劳动者代表。台上悬挂着“西城区打击假冒商标犯罪分子宣判大会”的巨大横幅会标。被告席上,滕爱民等数名案犯正在法警看押下垂首侍立,听取人民法院的代表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滕爱民、王铁庭、魏亚利、王瑞成私自印制他人注册商标,制作、运输、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法规,破坏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惩处。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7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第1条之第2款规定,判处滕爱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铁庭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魏亚利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王瑞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非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