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在城镇与农村之间形成频繁的双向流动,城镇职保和城乡居保的转移衔接问题也日益重要。笔者认为,现行转移衔接政策的一些规定,有损参保者的养老保险权益,如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不折算缴费年限或合并缴费年限;从城镇职保转入城乡居保,社会统筹账户不转移。尽管城乡居保与城镇职保在制度模式、缴费水平、待遇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二者在转移衔接时,应更加细致和人性化。为此可改进目前做法: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采用折算缴费年限或补缴视同缴费年限的方法;从城镇职保转入城乡居保,采用一次性补缴或养老金分段计发的方法。为了有效推进新方案,尚需配套完善转移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转移性衔接政策、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等措施。
简介: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缺乏激励机制。基于“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分别设计出四种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方案,运用净转移额、投资回收期和交叉替代率三个指标来评估各方案的激励效果。研究发现:四种方案对于激励参保者延长缴费年限具有一定的效果;缴费基数越小,延长缴费年限的倾向越低;缴费基数越大,收益越大,激励效果越强;方案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激励性要高于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在缴费年限上存在“逆向选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