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进一步完善科学全面而且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与支持系统,以避免城市道路交通发展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盲目决策行为和混乱管理现象。科学、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不但能够合理协调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发展以及相关管理职能机构之间的关系,而且能够通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监控、处理、救助等一系列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率,降低事故伤害严重程度。
简介:道路交通设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基础设施,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及执法的重要依据。由于交通设施具有种类多、问题杂,涉及管理养护部门多等特点,传统途径处理问题交通设施方式难度大、效率低、不精细、环节繁琐,缺乏有效监管,往往导致问题设施得不到及时解决,成为制约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有效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瓶颈。在大数据、“互联网+”背景下,本文以珠海市为例,详细介绍珠海交警通过研发和使用“交通设施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以及对系统的移动端二次开发升级,实现对问题交通设施整治管理的标准化、数据化,做到交通设施规范管理、全程监督、资源共享、社会参与,有力提升珠海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的档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