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利用全国664站1961-2012年逐日霾观测资料、降水量、平均风速和最大风速资料,分析中国霾日数变化特征及其气候成因.结果表明:我国年霾日数分布呈明显东多西少特征,中东部大部地区年霾日数在5~30d,部分地区超过30d,西部地区基本在5d以下.霾日数主要集中在冬半年,冬季最多,秋季和春季次之,夏季最少,12月是霾日数最多的月份,约占全年霾日数的2成.我国中东部地区冬半年平均霾日数呈显著的增加趋势(1.7d/10a),霾日数显著增加时段主要在1960年代、1970年代和21世纪初,在1970年代初和21世纪初发生了明显均值突变.从区域分布来看,华南、长江中下游、华北等地霾日数呈增加趋势,而东北、西北东部、西南东部霾日数呈减少趋势.持续性霾过程增加,持续时间越长的霾过程比持续时间短的霾过程增加更为明显.不利的气候条件加剧了霾的出现.霾日数与降水日数在中东部地区基本以负相关为主,中东部冬半年降水日数呈减少趋势(-4d/10a),表明降水日数的减少导致大气对污染物的沉降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霾日数与平均风速和大风日数以负相关为主,而与静风日数则以正相关为主,冬半年平均风速和大风日数减小,静风日数增加,表明风速减小导致空气中污染物不易扩散,从而更易形成霾天气.
简介:201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多哈会议期间,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与危害问题突然升温,成为影响大会能否成功的关键议题之一.通过回顾《公约》下损失与危害问题谈判的背景历程,对主要集团的观点和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弱化《公约》下承担的历史责任,甚至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是损失与危害谈判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并提出在2013年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19)上损失与危害谈判中,发展中国家需要坚持损失与危害议题的本质是要求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坚决抵制责任转嫁;损失与危害谈判必须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让部分发展中大国承担出资义务是不公平的要求;确保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具备活动组织、资金来源、效果评估与报告等一系列核心职能,以争取损失与危害议题谈判取得成功.
简介:利用NCEP.DOE再分析数据分析了2008年1月26~28日中国南方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扰动能量的生成以及各种能量之间的转换。在急流中平均动能(Km)先转换成相互作用动能(Ki)然后再转化成扰动动能(Ke)。相互作用动能流是顺急流方向的。位势高度平流和有效位能与扰动动能的转化生成的扰动动能比平均动能转化的要小一个量级。中国中南部扰动有效位能(Ae)的产生主要由平均有效位能(Am)间接提供,其中相互作用有效位能(Ai)流起到了关键作用。生成的扰动有效位能在26日12:00(协调世界时)主要来源于两个地区:一个位于青藏高原,另一个位于中国东北部。随着两个主要源地的向东移动,转化也向东移动。相互作用有效位能流的方向同时存在逆急流方向和顺急流方向。
简介:利用1961~2006年江淮地区80个站点的逐日降水资料,根据百分位数确定极端降水阈值的方法,比较了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该区域降水强度的分布结构特征。结果表明,在全球气候典型暖异常的年份里,江淮地区极端降水日数占总降水日数的比重比冷年增加30%以上,极端降水总量的比重增加13%左右;而微量降水日数所占比重比冷年减少近60%,微量降水总量减少了80%,说明全球变暖后江淮地区降水强度分布结构呈现弱降水减少,强降水增多的显著两极分化特征,且该特征在江淮地区基本一致。冬、夏季对比表明,冬季的变化幅度比全年和夏季更大。可见全球变暖背景下未来江淮地区降水强度分布结构出现两极分化趋势可能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