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在就医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及隐私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在护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护理人员自觉不自觉地侵害了患者的隐私权,导致涉及患者隐私权的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1]。有文献报道对50人做研究性问卷调查,假如个人隐私泄露,有40%的患者感到愤怒,有24%[2]的选择维权,也因此尊重和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成为护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也成为了护理必须要管理好重要环节。
简介:【摘要】目的:本文主要探析针对年轻乳腺癌根治术后采取家庭赋权理论配合健康教育的应用效果及意义。方法:挑选2021年度在本院乳腺科接受治疗的100例年轻乳腺癌患者作为本次实验的研究主体,采取等量分配的方式将其分为两组,两组患者均完成乳腺癌根治手术,后对其进行不同的护理措施,对比两组患者的焦虑严重程度、乳腺癌术后正性改变程度、术后锻炼依从性。结果:研究组患者焦虑严重程度评分低于参照组,乳腺癌术后正性改变程度及术后功能锻炼依从率均高于参照组。结论:家庭赋权理论配合健康教育应用于乳腺癌根治术后的患者中,临床效果显优。能够有效的纾解患者不良情绪,提高乳腺癌术后正性改变程度,并且术后功能锻炼依从性较高,值得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基于《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ICF)的家庭赋权方案在心力衰竭病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现选取于2020年8月-2021年8月期间就诊的心力衰竭患者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共计纳入108例,按照随机数字法将其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均为54例。对照组护理方案为常规护理,观察组护理方案为ICF的家庭赋权方案,对两组患者的居家护理效果进行对比和分析。结果:经30天护理后,观察组患者的考焦虑评分量表评分、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明显低于对照组,且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基于ICF的家庭赋权方案在心力衰竭病人居家护理中获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有效的改善了患者的健康状态,值得应用和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基于罹患心力衰竭患者心脏康复中,引入互联网+家庭赋权模式护理,分析其作用效果。方法:于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选取本院60例罹患心力衰竭患者,随机分2群组,即:对照组(传统护理)、观察组(互联网+家庭赋权模式护理),各30例。结果:实施1个月、3个月后,观察组Frankl依从量表测量分值、6分钟步行距离测量值高于对照组,明尼苏达心衰生活质量量表测量分值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基于罹患心力衰竭患者心脏康复中,引入互联网+家庭赋权模式护理,相较传统的护理更具价值。
简介: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属对患者住院知情同意权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方法对符合CCMD-3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各986例,进行患者知情同意和入院方式的相关调查。结果家属让患者对住院知情387例(39.2%),不让知情599例(60.8%);患者同意入院249例(25.3%),不同意入院737例(74.7%)。影响患者享有住院知情权的因素是:监护人态度和患者的性别、MOAS总分、自身攻击因子分、体力攻击因子分、有攻击行为、PANSS总分、P分、SI分、G分;影响患者自愿入院的因素是:监护人态度和患者MOAS总分、体力攻击因子分、SI分、P分、G分和攻击行为。结论目前精神分裂症患者对住院的知情同意率和自愿入院率仍很低;监护人和患者的特征都影响患者家属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态度;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与否主要取决于监护人的态度;保证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是解决患者住院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基于家庭赋权的护理干预对老年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行为及血压控制的影响。方法:选择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收治的老年原发性高血压患者82例,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1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基于家庭赋权的护理干预,对两组健康行为及血压控制进行比较。结果:两组干预前的按时服药、饮食管理、运动管理、血压监测等健康行为评分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干预后上述健康行为评分明显较对照组高(P<0.05);观察组血压控制达标率为97.56%,较对照组85.37%高(P<0.05)。结论:基于家庭赋权的护理干预可改善老年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行为,提高血压控制达标率,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