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第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目前,食品安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突显出国家对食品安全的保护能力不足。通过对内地居民“赴港购奶”、“赴港购米”等现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一是人们对香港食物的安全性和政府对食物的监管能力感到怀疑;人们为保证自己的食物安全而采取“用脚投票”自力救助的方式。很明显,这一模式既不能持久,也不能得到广泛的推广。在此基础上,运用“破而不立”的方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政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是一项重要的预警工具,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从根本上说,要从“危机应对”向“风险预防”转变,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从源头上改善我国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