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治现代化是清末民初中国社会进程中的主线之一,议会制度的建立则是政治现代化的集中表现。以往有关中国近代议会制度史的研究,学者或是从制度的层面论及议会制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的意义(刘伟:《民国初年知识分子对议会政治的反思与建构》,《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孔玲:《略论民国时期的贵州省级民意机关》,《贵州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许友书:《1912~1927年四川省议会述略》,《文史杂志》1997年第1期),或是侧重探究作为民意机构的谘议局与地方官长的关系(沈晓敏:《清末浙江谘议局与行政官厅的关系》,《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徐继平:《清末东三省谘议局与地方公署关系初探》,《历史教学》2000年第8期),很少将其放到地方社会历史中加以论述,因而难以深入揭示国家政权建设对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影响。实际上,对于地方社会各利益集团来说,无论是清末各地成立的谘议局,还是民初各省的省议会,都可视为一种新的、具有合法性的权力资源。本文试图通过对民国初期江西省议会的考察,揭示其与地方政治派系的内在历史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