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素有世界戏剧之都之称的联邦德国,戏剧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情趣之一。无论于影、剧院,还是在工厂、街道或学校,千姿百态、各具特色的戏剧琳琅满目,举目可见。联邦德国的戏剧繁荣之极使剧院星罗棋布,占世界首位。仅在戏剧城柏林,富有盛名的即多达40家以上。许多在国际上享有威望的联邦德国一流剧院主要分布于慕尼黑、法兰克福、斯图加特、奥格斯堡、吕卑克以及汉堡、科隆等戏剧艺术极为兴盛的名城。在1984-1985年演出季期间,数以万计的各种剧团活跃在纷呈多彩的舞台上。西德人素有看戏癖好,他们不仅爱看,而且会看,鉴赏水平和艺术修养为其它国民远远不及。因而他们选择剧目往往十分挑剔。类似《魔笛》、《低音提琴》、《费加罗的婚礼》、《民众之敌》和《仲夏夜之梦》、《天鹅湖》等世界名剧是经久不衰的畅演剧目;诚然,当代著名导
简介:(接上期)《债务法》的责任德国民法中的"责任"所能履行的方式就是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在提出《债务法》方面的要求时,德国《民法典》第280ff条规定的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与德国《民法典》第823ff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不同的。《债务法》要求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其中,合同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明确规定出相关责任。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76III条的规定,受害者由于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错误,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法》责任;对蓄意行为则需要承担责任。对于轻微的疏忽行为,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9条编号7以及第307条第1膨的规定,通过“AGB”(AGB为“所有可供多次使用田预制台同条款”)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