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IP”成为媒体及学术界的高频词汇。在媒介融合时代,媒介IP意指媒介组织用资本购买或创造小说、形象、概念等知识产权,合法从事各个媒介平台的文本开发,使之贯穿于电影、电视剧、网络剧、游戏、动漫、图书出版等产业,以全新的内容体验促成受众的多重消费。在媒介IP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跨媒介叙事文本以故事世界为基础,使文本扩展至多个媒介平台;通过多元媒介类型增强叙事体验并协作控制叙事节奏;叙事线索在媒介间穿梭的过程中构成互文,并以解释学法则和迁徙诱因等叙事技巧促成媒介间的受众迁徙。这种跨媒介叙事开发模式构成文本与媒介之间的紧密联系,为我国媒介IP的优质开发提供了新的思路。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已经在行政力量与资本力量的竞相追捧、合力推动之下,成为一个具有实体性表征的热门概念。按照产业界与学术界对这个流行概念的界定和描述,我们可以将“互联网+”大致理解为,依托蓬勃发展的新兴信息传播技术,实现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无论“互联网+”的广泛流行在多大程度上得益于媒体推波助澜的造势行为,这个概念确乎已然可以用来命名我们这个时代的某种意义重大的社会变动趋势。本文将着眼于“互联网+”时代的媒介融合,着重探讨这种媒介融合对于文化消费者的赋权与形塑,进而讨论获得媒介赋权的文化消费者与经历数码转型的文化产业之间的博弈关系,及其对于当代流行文化样态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