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魏晋时期是一个割据混战和政治腐朽黑暗的乱世,与春秋战国时期相比,魏晋士人群体性的特质更为突出,对政治的涉入更深。政治斗争的险恶与残酷使这一时期的土人们对儒家的人生价值取向产生一种普遍的幻灭感。同时,随着名教日益的繁琐化及谶纬化,儒家社会理想与现实政治组织的权力运作方式日益背道而驰,这也使得魏晋土人的儒家政治理想濒临破灭的边缘。于是,一批具有人格自主意识、不甘受礼教思想束缚的土人,便自然而然地转向了老庄学说,从道家那里寻求心灵的解脱与安顿。汉代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道家思想就此再度进入魏晋人的视野,在催生魏晋玄学的同时,也为魏晋士人的世界观与人生价值观之转变带来深刻的影响。
简介:露丝.伊里加蕾(LuceIrigaray):1930年生,法国哲学家、女性主义理论家,曾任法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部主任。代表作有《他者女性的反射镜》、《非“一”之性》、《性别差异的伦理学》、《思考差异:为了一场和平的革命》、《我、你、我们:走向一种差异文化》、《我对你的爱》、《二人行》、《东西方之间》和《分享世界》等。伊里加蕾早年批判父权社会用单一男性视角诠释世界,推崇独立于男性主体而存在的女性主体,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尊重性别差异的主体交互性,以寻求理想的两性关系模式。她后来把尊重性别差异的立场扩大到尊重文化差异、传统差异、语言差异等更广泛的领域,提倡在全球范围和跨文化视野中实施更普遍的尊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刘岩教授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参加“露丝·伊里加蕾国际研讨会”期间对其进行了采访,并在之后的多次书信往来基础上改定本文。
简介:据分析,我国犯罪正呈现暴力型、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犯罪现象突出。本文所提的校园犯罪是指以在校学生为犯罪主体或犯罪对象的犯罪。笔者试从中学生犯罪的特点及诱因分析入手,力求探讨一条有效途径,防治并消除中学生犯罪。一、当前中学校园犯罪的特点其一是突发性特点。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突如其来,行为人事前没有过激的情绪或动作表现,表现为一时性起而为。如某农村中学初二学生杀人分尸一案,罪犯×××只因跟同寝室同学吵一架,半夜便起杀机。这一特点使学校对事件的发生防不胜防,监控困难。其二是行为人主观过错模糊性特点。犯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相对成年人犯罪,学生犯罪主体很少考虑犯罪后“得”与“失”的份量对比关系,有时只因一句不中听的话,一个不乐意的动作就引发悲剧。有的仅仅是好奇或抵不住诱惑而步人犯罪,如吸毒。偷盗案件的发生,行为人往往并不急需用钱,而仅为了模仿电视剧某些情节。心理幼稚,动机模糊,是学生犯罪的显著特点。二、中学校园犯罪的诱因分析《犯罪学》理论告诉我们,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也跟社会因素、自然因素、人的生活节律相联系。动荡的政治环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