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班主任”作为一个名词,并不好定义。从时间上溯源,班主任来源于班级授课制以来的级主任教员或班主任教员。因此,我们可以假定,从名称上,“班主任”是“班主任教员”或“班主任教师”的简称,这样的教师做特定的工作,负主要的责任。做特定的工作,是说这些教师要做一些“班主任”这一职位要求的工作;负主要的责任,是说这些教师要承担“班主任”职务的过失。班主任作为班“主任教师”,他的职责有三: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思想道德教育,而班主任作为“班主任”,他的职责则被有意强调为除去学科教学之外的班级管理和思想道德教育。因为班主任由校长或学校任命,其教育权力(权利)由行政(引申)任命获得,所以有其最终的法律来源。
简介:〔摘要〕观课是最直接的学习和借鉴,议课是最有效的交流与共享,现在我们的新课堂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所有这些,离开观课议课,离开交流和反思,我们还有哪些更有力的抓手呢?于是我在思考,怎样在这个讲求效率的时代,让教学管理者的工作能够尽可能大的对老师产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