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及到很多不同性质的要素和程序,在协同问题上还需要从功能、模式以及机制方面加以解决。在功能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权益救济功能和社会公益保护的功能协同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诉讼的协同模式上主要分为正向附带、反向附带以及名义附带形态。在机制方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受案范围、责任方式、提起依据等方面的协同还需进一步加强。
简介:公益诉讼制度兴起的根本原因是政治国家维护公共利益的"失灵"和能力不足,公益诉讼制度的本质是通过公民或社会组织的直接出场,促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之间理性及良性互动。公益诉讼的启动权应当属于权利,而不是权力或义务。民事公益诉权不能单纯授予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公民是启动公益诉讼的始源"动力";公民或社会组织发动公益诉讼,应当建立诉前通知国家行政机关或肇事源;公民或社会组织与国家机关都有权申请加入对方已经提起的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