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媒介传播与社会伦理价值取向紧密关联。“分配性努力”致力于如何分配别人生产出来的财富而非努力于生产,其伦理实质属于过度经济理性,与市场经济公正、自由、平等的伦理要求相冲突。改革开放前具有组织传播特征的媒介传播与社会运动相伴随,经济理性被压抑;改革开放后的媒介传播向大众传播回归,促进经济理性快速释放,但随之陷入“GDP主义”,宣传职能服务于政绩,营销职能服务于利润,放弃了“生产性努力”的价值导向;在此逻辑中,主流媒介对“分配性努力”事件的监督与警示功能缺失,而人际传播与媒介传播中的精英伦理形象背离,使“分配性努力”行为在人际传播中产生示范效应,至于精英们的媒介化生存技巧,则产生媒介工具化的示范效应。
简介:移动直播行业在过去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规则,劣质低俗内容充斥其上,网络信息野蛮生长,资本逐利跑马圈地,使得网络主播被污名化。污名并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社会现象,而是像多数社会学研究概念一样具有历史性。基于戈夫曼开创性提出的污名概念,通过对网络主播进行长达三年的网络民族志研究,展示网络主播与直播内容是如何促使局外人对他们进行污名化的,从媒介研究领域扩展关于网络主播污名产生于何处、由谁产生以及出于什么目的的问题。通过粗鄙冷嘲热讽的弹幕行为和暧昧挑逗调情的打赏行为两种污名化新媒体使用依赖,揭示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是如何影响羞耻感的消失。同时以'正能量版块'反污名宣传和移动直播行业的自律公约,显示污名如何作为一种权力形式和自我污名的伦理困境所具有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