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名牌作为产品高质量、高信誉的际志,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因而成为企业的财富和生命。依靠科技进步,严格工序管理,狠抓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讲究市场经营策略和手段,全方位地实施名牌战略,已成为时代的潮流。有人认为名牌是一种能带来高额利润的垄断价格的载体。名牌产品不但能够卖高价,而且必须卖高价。在实际中,也确有一些企业苦心积虑地推出高价位的“极品”,更有一些企业索性给自己的产品定出高得离谱的价格,同时加大广告投入,追求轰动效应,试图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价,树立“名牌”形象,获取超额利润。因此,不弄清名牌产品与高价产品的区别,名牌战略的实施就会误入歧途。
简介:职业意识是大学生在职业问题上的心理活动,是自我意识在职业选择领域的表现,是在职业定向与选择过程中对自己现状的认识和对未来职业的期待和愿望.因此,职业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的择业态度和择业方式.职业意识的形成是一个由浮浅趋于深刻、由幻想趋于现实的发展过程.大学生正处于职业意识成熟阶段的前期,处在职业社会边缘地带,但已经开始向职业社会过渡,进行着低层次的职业选择.学校应把握大学生职业意识的现状,从而归纳其特点,帮助学生学习职业知识,掌握职业生涯设计的方法,加强对大学生职业意识引导,以达到大学教育、大学生择业与社会发展和需求的和谐统一,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择业观.
简介:新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所谓法定情形是指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