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担负着全区255户参保企业,10275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征缴、管理和2494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业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经办就是服务”的理念,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目标,以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在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实践经办为民,用真情为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服务。追求“五个最佳”:最佳服务,最佳形象,最佳态度,最佳效率,最佳质量;做到“五不让”:不让办事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产生;不让业务办理在我这里延误: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社保形象在我这里损害。
简介:1996年2月13日,劳动部办公厅就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处理工伤争议几个问题的请示》,答复如下:一、关于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二、关于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的处理问题。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