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办社会",即企业自建自管职工住房、子弟学校、医疗机构、生活后勤等非生产经营性事业,是历史形成并遗留给企业的沉重"包袱"。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把这部份国有资产剥离出去,这在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已取得了共识。现在亟需进一步认清和解决的问题是,这部份资产应该怎样剥离为好?归谁所有?由谁经营为善?时下,有一种意见说,企业"办社会"资产应该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分门别类交给当地政府、社区自治组织、政府领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和建立新的企业,使之还原于社会。我们不同意这种说法,相反认为,企业"办社会"资产的"剥离",只能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性资产相剥离,而不是与企业肌体相剥离。
简介:在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中小企业成了各国经济的基础和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成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已经逐步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其中融资问题己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即中小企业无法根据自身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要求来筹集资金并相应地调整企业的融资结构。造成融资困难的原因很多,既有国家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银行方面的原因,更有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更是制约了中小企业进行融资。
简介:赵某,男,23岁,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职工,1995年10月海阳市无线电元件厂因经营困难,赵某等部分职工放长假。1996年4月,经人介绍,赵某在未与无线电元件厂脱离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海阳市某造纸厂干临时工,月工资200元。1997年4月12日,赵某在车间加工纸板时,不慎破机器挤伤左手,当即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8655.5元。6月12日治愈出院后被鉴定为伤残八级。后造纸厂以赵某是临时工为由,只同意报销医疗费用的80%,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概不负责,并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赵某不服,于1998年8月12日向海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造纸厂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给工伤医疗期内的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并重新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