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一、《合同法》与《保险法》之间的关系保险法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是学理界不争的事实。但关于商法之归属,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中争议颇大,英美法系将民商合一,而大陆法系则一般将民法与商法分开。从法律文化传统而言,中国更接近于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大陆法系诸多国家将商法与民法作为并列独立的两部门法。在我国,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目前,没有大陆法系很多国家那样统一的商法典,却有着商法典的实质性系列的法律,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在我国,很多学者在认同商法存在之时,却反对民法商法为两个独立的部门,认为民法与商法之间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此商法与民法在法律适用上,应体现如下原则:其一:
简介:2015年以来,新一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正式启动。基于行业大数据,我国制定了首个行业车型费率分级方案。本文通过将信度理论引入行业车型费率分级,有效改善了行业车型费率分级结果的合理性和可解释性,并实现了行业车型费率分级的动态调整。通过地区风险区分、车队业务定价两个案例,研究了信度理论在公司精算定价、承保实践中的应用,证明了信度调整能够提高结果的准确度和可应用性,为公司信度理论的应用提供借鉴。最后,就信度理论在方法论上的意义进行了思考,信度理论的优势在于更丰富的信息、核心在于更匹配的信度、价值在于更有效的应用,并提出了下一步的研究、应用方向,期望信度理论在车险实务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