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处赣中交通要冲的高安市,有着得天独厚的便利交通条件。近年来,机动车辆数量猛增,据有关资料统计,1996年高安市机动车辆数在全国县、(市)排名居第二位。但是,由于机动车辆具有分布零散、流动性强、车型杂乱等诸多特点,机动车辆税收一直是高安市税收征管中的一个薄弱环节。1995年全市车辆税收总额仅为275.58万元,1996年增至394.8万元。针对机动车辆税收征管难度大。漏洞多的特点,自1997年1月份起,高安市地税局积极组织力量,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新举措,加大征管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7年6月10日止,入库车辆税收42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13.2%,预计1997年度可征收车辆税收9O0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5号]中有关免征印花税的政策手1995年底执行到期。现经国务院批准.对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铁道邻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差筑施工企业.以及铁道部直属铁路局所办的工副业企业的营业帐簿,自1996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根据铁道部系统的核算体制,上述税款分别在铁道部、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三级核算单位交纳。二、对铁道部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上述单位之间签订的各种应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自199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