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老税同志:您好!我在1998年9月29日的《陕西日报》第七版上看到了一篇题为“一个‘改’字安民心”的文章,文章说:今年以来,湖南邵阳县将农民应上缴款项和教育附加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我国目前开征的和下放给地方的税种中也无此税种,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祝:工作顺利!宁强县地税局巴山税务所魏占宾魏占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