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纳税人某市某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具公司)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方式采用定期定额和开具发票销售额部分另按实征收。玩具公司在1997年1月12日间共申报销售额9650O元,缴纳增值税5790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初,XX市某区国税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玩具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查实该公司:(一)1997年2月至6月接受漳州永发公司镇充熊等玩具产品的生产订单,共计销售给该公司含税销售额53327O元,隐瞒本报;(二)1997年6月至12月接受晋江某玩具有限公司发饰蓝娃娃等玩具的委托加工,共计含税加工费266526.43元,隐瞒未报;(三)1997年1至9月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玩具共
简介: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传来诉讼或代位诉讼,它已为各国公司立法认同,并成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的司法救济手段。我国有必要明确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具体有:在原告主体资格上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规定单个股东股还是少数股东权,二是股份持有时间的要求,三是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否为记名股东与无记名股东,有表决权股东与无表决权股东的限制;在股东代表诉讼的范围上规定为控制股股东、董事;诉讼请求范围包括停止违法和侵权行为、要求赔偿;诉前程序为30日即可;诉讼实体条件为实施了诈欺和严重疏忽行为、造成损失并不能用其他方式有效排除;律师费用胜诉由原告公司负担,败诉自行负担。
简介:基本案情2000年3月,A国税分局在对B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过程中,发现当年2月份该企业从C市D公司取得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虚开嫌疑。该分局对这两份专用发票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确属虚开。其后A分局通过对B企业的经营情况作进一步检查,又发现该企业上一年度5月份也有两份从D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于是,A分局决定对这4份专用发票不予抵扣,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A国税分局只有B企业当年2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为虚开的证据,并不能证明B企业上一年度取得的2份专用发票也是虚开的,判决A分局撤销处罚决定,并由A分局重新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