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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2001年5月1日新《税收征管法》修订颁布及2004年7月1日的(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对税务干部依法征税、按程序办事要求更高,监督更严.约束也更大。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加强.在执法过程当中.如果税务人员稍有不慎.就很有可能卷入税务行政诉讼中。笔者在基层工作几年来.比较了解基层税收专管员的征税程序.也曾亲身经历过税务行政诉讼(征管法)是一部程序法.

  • 标签: 税务工作 行政诉讼 原因分析 税收征管工作 税收执法工作
  • 简介:纳税人某市某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具公司)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方式采用定期定额和开具发票销售额部分另按实征收。玩具公司在1997年1月12日间共申报销售额9650O元,缴纳增值税5790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初,XX市某区国税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玩具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查实该公司:(一)1997年2月至6月接受漳州永发公司镇充熊等玩具产品的生产订单,共计销售给该公司含税销售额53327O元,隐瞒本报;(二)1997年6月至12月接受晋江某玩具有限公司发饰蓝娃娃等玩具的委托加工,共计含税加工费266526.43元,隐瞒未报;(三)1997年1至9月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玩具共

  • 标签: 税务机关 诉讼案件 税务行政 税务处理 纳税人 增值税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10年1月14日,P市L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培训公司")与陈某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将登记在该公司名下的B车辆(使用性质为教练车)转让给陈某,有关条款约定L培训公司为名义车主,陈某拥有车辆实际使用权,且在六年之内不得转让车辆所有权给他人。2013年初,陈某把车辆私下转让给俞某。2015年10月29日.

  • 标签: 税务行政 诉讼案件 车辆所有权 培训公司 发票 转让合同
  • 简介: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传来诉讼或代位诉讼,它已为各国公司立法认同,并成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的司法救济手段。我国有必要明确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具体有:在原告主体资格上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规定单个股东股还是少数股东权,二是股份持有时间的要求,三是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否为记名股东与无记名股东,有表决权股东与无表决权股东的限制;在股东代表诉讼的范围上规定为控制股股东、董事;诉讼请求范围包括停止违法和侵权行为、要求赔偿;诉前程序为30日即可;诉讼实体条件为实施了诈欺和严重疏忽行为、造成损失并不能用其他方式有效排除;律师费用胜诉由原告公司负担,败诉自行负担。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少数股股东 控制股股东 司法救济
  • 简介:案例分析商业企业代垫运费问题辨析近期我们通过税务稽查发现部分商业企业在销售货物过程中对属于代垫性质运输费用了解不够帐务操作存在着购销和承运部门三方互开发票各自记帐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未按税法有关政策开具代垫运费发票承运部门将发票直接开...

  • 标签: 案例分析 代垫运费 纳税人 商业企业 购货方 税务稽查
  • 简介:国有资产流失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公益诉讼不啻为一条有效的途径。我国国有资产公益诉讼应采取“三元制”的启动模式,即个人、社会团体、检察机关均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可采用前置审查和事前预防诉讼模式;公益诉讼成本应在原告、被告、国家之间合理分担,兼顾公平和效率;应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奖励公民进行公益诉讼

  • 标签: 国有资产 公益诉讼 诉讼模式
  • 简介:下面记录的这个案例,发生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后,涉及到老所遗留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其间又牵涉到银行出具虚假进帐单等验资诉讼中常见的第三者责任,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案件中到一些民法的基本理论,具有探讨价值,案件的处理结果又比较理想,特将诉讼的过程记载下来,希望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有所启迪。

  •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诉讼 案例
  • 简介:基本案情2000年3月,A国税分局在对B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过程中,发现当年2月份该企业从C市D公司取得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虚开嫌疑。该分局对这两份专用发票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确属虚开。其后A分局通过对B企业的经营情况作进一步检查,又发现该企业上一年度5月份也有两份从D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于是,A分局决定对这4份专用发票不予抵扣,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A国税分局只有B企业当年2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为虚开的证据,并不能证明B企业上一年度取得的2份专用发票也是虚开的,判决A分局撤销处罚决定,并由A分局重新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

  • 标签: 中的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 证据问题
  • 简介:案例要点】与工程建设不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执行,而依据《招标投标法》执行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关法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

  • 标签: 采购项目 适用法律错误 《招标投标法》 XX 一审判决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