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接受路透社采访时第一次提到新旧动能,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些重要表述充分印证新旧动能转换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而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的税制结构问题,非常值得深入研究。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税制结构的变革与现状,在CD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加入对税制结构因素的考虑,分别采用名义变量和实际变量进行计量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对价格的扭曲作用较大,增加了商品货物流转的成本,不利于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故税制结构优化的方向:一是进一步推进税制从以间接税为主的单一主体税制结构向直接税、间接税的双主体税制结构转变;二是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减少税收对价格的扭曲;三是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总体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简介:<正>我国股份制企业过去执行的会计制度系财政部、国家体改委于1992年5月23日印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会计制度)。新的行业制度出台后,财政部于1993年6月7日印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旧制度中的有关会计科目作了调整,后来财政部又陆续印发了如《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等会计处理规定,相应地增设了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会计科目。最近,财政部又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该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就新旧会计制度的核算作一比较。
简介: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现将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解析如下:
简介: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1998年2月6日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行政单位原执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鉴于新制度下发较晚,单位已按原制度建立1998年新账,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衡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新旧账务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一、凡是1998年账务核算内容不多的单位,可以重新办理建立新账工作。具体方法为:(一)根据年终决算转胀的“资金活动情况表”结合账
简介:根据财政部制订并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61号,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实现原《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向《企业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为更好地做好2002年度全行业的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工作,现将新旧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衔接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会计科目衔接原则(一)坚持按系统、完整、科学、实用的原则设置会计科目。一级会计科目不超出《企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规定的范围,对于事务所不涉及或很少涉及的会计业务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可以不予体现。(二)原会计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中的科目名称、核算内容一致的保留不变;名称不一致、核算内容一致的,根据新制度更名;名称一致、核算内容不一致的,根据新制度规范核算内容;原会计科目新制度中没有的取消,其核算内容归入相关会计科目。二、会计科目衔接分类说明(一)资产类1.设置一级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1009)”,用于核算事务所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