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施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案情需要分别选择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就是对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的界定。在实施简易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简易程序也得履行告知义务有的执法人员认为,选择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只要当场开单收钱即可,不必多费口舌,有时甚至态度生硬,不作任何解释。实际上,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
简介:通榆县兴隆山镇兴盛村毡匠屯农民程少发,家养羊25只,1996年卖羊毛收入620元。依据吉林省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实施办法和吉地税农字[1995]212号文件规定,程少发应代收代缴62元的羊毛特产税。程少发代收代缴羊毛特产税义务发生后,地方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多次耐心劝导并再三催缴,但程少发执迷不悟,蛮不讲理,恶语中伤。待别是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程少发以暴力相威胁,抗税到底。11月19日通榆县地税局在县检察院、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对程少发抗税一案进行了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对抗税当事人程少发治安拘留十五天。同时程少发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