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共财政是与传统的“生产性财政”相区别的一种特定财政模式,其实质是将财政职能定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方面的失灵。据此,政府的财政活动应限于市场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领域,而不应干扰或替代市场的功能。实践证明,公共财政模式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并非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同样可以为社会主义国家所采用。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政府的财政活动正逐步从盈利性和竞争
简介:第六讲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问题什么是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2它具有哪些基本内容Y公共财政具有的“公共”这一根本性质,是由市场经济所根本决定的,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区别于其他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的根本特征。其核心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那么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就是围绕着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这一中心来形成的,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把握:第一,市场经济的运转是需要诸如行政事业机构履行职责来提供服务,需要各种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来提供支持。否则,即使市场机制能够最佳地配置社会资源,也会由于缺乏应有的外部条件而无法运转,乃至无法存在。这样,公共财政就必须保证必不可少的行政事业的消费性支出,同时也必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