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5月,我们在对某县法院1997至1998年财务收支审计时,1998年度“暂存款”账户的一笔账务处理引起了我们的怀疑。这笔账一级科目是“暂存款”二级科目是“财政担保款”借方发生额40000元。法院是国家行政单位,有什么业务需要财政担保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查阅了此笔业务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会计分录是借“暂存款”———财政担保款,贷“暂付款”———财政担保款,金额是40000元,而这张记账凭证下附的原始凭证却是购汽车的发票2张,其中一张是购桑塔纳轿车一辆价款213000元,另一张是购2020S车两辆价款108600元,发票日期为1996年2月。这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业务矛盾百出。1、所处理的业务与
简介:最近,我们在对一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从一张发票中发现该单位购置不合规收据,超范围乱收费,私设“小金库”55万元的案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审计组进驻某部门进行审计。在对经费支出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查时,发现一张品名写有“收款收据10本,每本1.5元,合计15元”的文化用品商店的正式发票,引起了审计人员的警觉:一是此行政单位虽有收费项目,但使用市场上购来的收款收据显然不合规;二是从帐上未发现用此收款收据,购得的收款收据究竟作何用处,现存放在何处。审计人员立即找来会计询问,让其对上述疑问作出解释。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会计迟疑了一会儿,说这些收款收据主要用于收取住单位宿舍职工的电费,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