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部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简介:自1998年财政部发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来,继续教育为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去年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以下简称“四化”)的目标,为进一步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规定》中没有对继续教育“四化”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做出明确的解释。
简介:尽管会计相关法规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继续教育往往体现为一种定向理论培训,实际操作主要局限于会计专业知识、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培训上,而且目前颁布的准则制度,适用性不一,有的适用于所有企业,有的适用于股份制企业,有的仅适用于上市公司。部分会计从业人员认为许多会计准则不适用本单位,继续教育既不影响晋升又不影响加薪,自己本身日常工作已十分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学习新知识,即使参加培训,在观念上也只是为应付会计证的年检,因此接受继续教育时不认真,缺课、少课,只签到不学习,或者是找人代学代考等情况时有发生。
简介:财政部于1998年1月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6年11月又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施行到现在,初步形成了以初、中、高级会计人才为培养对象,财政部门组织推动,覆盖全国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在提高会计人员道德水平、业务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本文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改进我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