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目的:在“缩小征地范围”的征地制度改革思路和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集体建设用地实物交易缺失的背景下,探讨解决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非公益性项目的落地问题。研究方法:实地调研与理论分析。研究结论:目前重庆市永川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模式是“租赁模式”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也存在小部分“地票模式”、“入股联营模式”等其他重庆典型流转模式,兼有实物流转和指标流转,其中实物流转多为自发性流转,不规范。在此基础上,提出集体建设用地新的流转模式,即“结合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实物出让流转模式”,该模式具有综合指标流转的集中特色、集中指标仍用于农村和突破传统流转方式等特点。基于此模式可以将集体建没用地流转类型划分为集中流转型和零星流转型,其中结合了新流转模式的为集中流转型,未结合的为零星流转型,集中流转型中通过复垦、集中、基础没施配套后而积较大的地块往往区位条件较好,是解决较大型的非公益性项目落地的主要类型。运用“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找到了目前永川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存在的问题,为了避免在新流转模式运行中出现此类题,应建立以集体建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结果为流转起始价、以农村土地交易所招拍挂等市场行为产生流转最终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其中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集中地块基准地价的评估方法可以为成本法,零星地块基准地价的泽估方法可以结合剩余法与成本法,
简介:1984年12月,我国《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全国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形成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绎过程,与国有土地相比尚存在几个亟待从法律上确认的问题。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农村经营性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上市流转等待,都需要从理论上与实践上探索研究,从而使我国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一个完整的地产市场,有一个法律认可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制度改革。本文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论述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若干问题,以求探索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制度,以维护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