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入WTO既是一个世界性的经济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就法律角度而言,WTO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50年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为WTO各成员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规则。这些规则又深深影响着各国法律。一国加入WTO,就必须全部接受WTO规则,并根据WTO规则相协调。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功地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与此相适应,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但其中有许多法律、法规与WTO规则不符。入世在即,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是确定中国入世的法律原则,以促使中国现行及未来的经济法律制度与WTO规则体系相适应、相衔接。
简介:<正>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我国吸收外资的基本方针,广州市贯彻这个方针是卓有成效的。截至2001年,外资在广州的实际投入达268亿美元,在全国大城市中仅次于上海。从1996年以来,每年的外资投入都在30多亿美元、相当于每年固定资产投入的40%左右。随着广州经济的越来越现代化,吸收外资量也会越来越大,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也会更为可观。我国现行的外资审批体系受到国内投资、融资体制的制约,其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等人为地将外资准入审批各种程序复杂化,加之审批过程透明度不利于扩大利用外资(当然,发达国家政府对外资准入也都是要审批的)。广州应争取保留省级政府的外资准入审批权,在广州市内则统一由主管机构进行审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