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我国吸收外资的基本方针,广州市贯彻这个方针是卓有成效的。截至2001年,外资在广州的实际投入达268亿美元,在全国大城市中仅次于上海。从1996年以来,每年的外资投入都在30多亿美元、相当于每年固定资产投入的40%左右。随着广州经济的越来越现代化,吸收外资量也会越来越大,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也会更为可观。我国现行的外资审批体系受到国内投资、融资体制的制约,其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等人为地将外资准入审批各种程序复杂化,加之审批过程透明度不利于扩大利用外资(当然,发达国家政府对外资准入也都是要审批的)。广州应争取保留省级政府的外资准入审批权,在广州市内则统一由主管机构进行审批管
出版日期
2002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