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作为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可持续性的战略支点,其意义被赋予了特殊功能定位。但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功能定位的实现受制于诸多影响因素,如环境承载力、产业布局、生态贫困、生态代价转移性补偿等。基于此,“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获得预期稳定可持续的支撑力,必须构造“一城四带”绿色发展格局:“一城”,即雄安新区生态城,“四带”即冀西北冰雪经济产业带、燕山—太行山生态旅游产业带、冀中南绿色农业示范带和滨海循环经济产业带。
简介: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有序推进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探索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两者共同实现利益最大化,成为当下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基于大量相关文献的总结分析,提取各影响指标,并利用层次分析法(AHP)建立判断矩阵,通过软件Matlab6.5计算,求出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及其特征向量,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影响指标的权重。最后结合组织整合理论,找出EPC总承包模式1+1〉2的实现途径。
简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人类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诸多问题,酿成了严重的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危机。由此,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及生态工程原理对传统工业进行生态化改造也就显得愈加迫切。工业企业实施生态工程不仅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共生与共荣,促使工业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在竞争与博弈中达到共赢,从而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苗泽华等人撰写的《发展循环经济背景下工业企业与生态工程良性发展研究》专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该书全面系统地剖析了循环经济与工业企业生态工程方面的相关理论及其应用,为我国工业企业解决结构性污染、建设良性、和谐的区域生态环境奠定了理论基础。纵览该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简介: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第60条规定环境保护限停产取代之前的限期治理,进而通过部门配套规章、环境保护单行法修改等初步形成环境保护限停产法律规范体系,但在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与监管措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当对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的适用情形予以区分,但各环境保护单行法应当予以统一,并且明确规定适用的例外情形。我国环境保护限停产应当建立前置程序、细化期限规定和完善决策程序,以完善实施程序规范。同时,环境行政主体对排污者实施环境保护限停产后的整改情况负有监管职责,应当加强责令后的督察、解除后的跟踪检查,以及健全与之并处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