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电视剧《刘老根》的热播,使“刘老根”这一由赵本山塑造的虚拟形象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和这个注重品牌的时代,精明的商家立刻看到了“刘老根”背后的巨大商机。于是,各地出现了抢注“刘老根”商标的热潮,短短数日,全国出现了数百“刘老根”商标。让我们共同解析一下这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硝烟渐散的“刘老根”商标抢注大战……
简介:音乐录像(在本文中指各种卡拉OK产品)在卡拉OK厅的商业使用引发了一系列有关著作权问题的讨论。本文仅就其中三个问题阐述一下个人的看法,即音乐录像是电影作品还是录像制品;音乐录像制作者享有的权利是否包含音乐表演权;以及音乐著作权和影像著作权如何协调行使。
简介:2018年11月16日下午两点半,美国加州明德大学蒙特雷国际关系学院举办了一场主题为“职场性别歧视”的模拟国际会议,来自美国、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俄罗斯的几位参会者,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激烈而深刻的探讨。笔者作为中国内地的代表参与了这场讨论,现场记录并思考了有关四地职场性别歧视现象与立法现状.
简介: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版权侵权认定的重要规则之一,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许多思想与表达的划分方法。当思想与表达模糊划分方法遭遇理论困境时,有必要从法官的主观价值判断和作品的独创性两个方面为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寻求实践上的突破。
简介: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韩国NEXONHOLDINGS株式会社(下称“韩国NEXON”)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公布判决结果,认定腾讯公司的QQ堂游戏不构成对NEXON的泡泡堂游戏的抄袭。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法院首次对网络游戏的“抄袭”进行系统评判的案例,对我国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简介:2004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常来常往》“抢歌”案进行了第二审,但未作出最后的判决。此案的基本事实是:2002年11月18日,被告李某与原告及金某商议将《常来常往》制作成歌曲由原告李某某演唱,并参加2003年的春节晚会竞选。三人就此签订了协议,共同出资12000元将该曲的伴奏编曲制作完成。该协议中约定,如歌曲被选用,而原告未参加此曲的晚会
解析“刘老根”引发的商标抢注大战
使用音乐录像引发的著作权问题
简历上一张照片,或将引发职场性别歧视
思想与表达的理论困境与实践突破——琼瑶诉于正案引发的思考
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韩国NEXON诉腾讯QQ堂”案引发的思考
试论诚实履行著作权合同的价值——由《常来常往》“抢歌”案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