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合伙企业作为商人的一种形式,属于商事组织的构成部分,这已形成人们的共识,无须再进行讨论。但是,如何认识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如何认识合伙企业的团体能力,还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民法通则》颁布初期,许多人曾对民事合伙的主体性,尤其是它的能力,提出了质疑。但是,1993年9月2日修订了《经济合同法》,该法第2条将"其他经济组织"列入合同主体范围。从此,对于具有组织形式的民事合伙的主体性及其能力的
简介:<正>在民间借贷活跃、地下钱庄盛行、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金融管制严格的金融环境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应运而生,但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性质、市场准入、监管机关、业务规则和监管措施等监管所必须明确的问题,现有规则几乎空白。作为
简介:<正>在大陆法系的商法理论和立法例中,商人和商行为是两个基本范畴。而无论是对商人概念的界定还是对商行为理论的建构,都离不开"商事能力"与"营业"。中外著述中多有对两者的论述,但两者的关系问题却鲜有述及。笔者在长期的商法教学中,尤其是商法总论的教学中,自认为形成了较粗略的想法,希望借此机会得到同仁的赐教。
简介:<正>舒国滢在《从"司法的广场化"到"司法的剧场化"——一个符号学的视角》一文中,把"司法的广场化"和"司法的剧场化"作为两个简化的符号类型来描述历史上的和现实的司法活动:
品牌成为资本扩张的核心
合伙企业团体能力的思考大纲
以开发为核心,隆鑫坚持走品牌化发展道路
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定位与核心规则
营业自由的实现路径——兼论与商事能力的关系
看重核心竞争力,宗申集团专利总量位居全市单个企业第一
政协委员吴德本建议: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创意产业亟待提速
《破产法》的“剧场化”解说——以债权人为核心看《破产法》的疑点与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