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从20世纪90年代起,为分担事故风险,国家倡导机动车车主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车主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极低。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致使许多受害人不能获得足额赔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可以说,交强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强制加以实施,委托商业保险人进行经营,以达到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交强险采用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均需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①
简介:为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西藏特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8月28日,该中心正式开通试运行。社会公众发现制售、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品,违反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法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走私贩私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可直接拨打举报热线“0891-12312”进行举报;社会公众还可通过信函方式,寄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举报或登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举报投诉栏目”(http://xizang.ipr.gov.cn)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