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游戏目前已成为我国一大新兴产业。根据相关统计,2003年我国网络游戏产值约20亿元人民币,是当年中国电影产业票房收入的2倍,同时还以1:10的速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今后几年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将以每年115%的速度持续增长。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十三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
简介: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不断发展,涉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但网络游戏的作品属性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并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网络游戏是否等同于计算机软件作品,网络游戏运行后的游戏画面是否可以受到保护,网络游戏整体的著作权与其中组成元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应当如何确定著作权归属,都有待理论及司法实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简介:
简介:当前,对网络游戏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属于何种作品、以及原被告各自的网游成果应该遵循何种原则去进行相同相近似比对等等这些基本问题,依然存在很多误区和争议,而该等问题恰恰是“网络游戏与著作权保护”这一命题的出发点和关键环节,需要进一步加深研究和厘清。
简介:网络游戏是利用TCP/IP协议,将游戏内容经过选择和数字化加工制作,以互联网或局域网为载体,发送到电脑、电视、手机等用户终端,供多人同时在线浏览、阅读、使用或下载的电子游戏软件作品。目前,网络游戏如火如荼,网络游戏产业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产业。但在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法律问题也相继出现,如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版权使用关系、虚拟物品是否属于玩家在网络游戏过程中所创作的作品、游戏“外挂”
简介: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韩国NEXONHOLDINGS株式会社(下称“韩国NEXON”)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公布判决结果,认定腾讯公司的QQ堂游戏不构成对NEXON的泡泡堂游戏的抄袭。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法院首次对网络游戏的“抄袭”进行系统评判的案例,对我国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简介:1995年4月,邢玉玺回到老家上烧锅村办厂开矿,他年富力强,知识渊博,热爱家乡,深得村民拥护。在一次村主任选举中,虽然获得了压倒性的高票,但最终落选,“村长梦”随之破灭。问题出在“选民资格”上,这再次表明了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缺陷——未对该法的主体“村民”的概念予以明确界定。
简介:让游戏运营商限制自己的用户,并不是恰当的监管方式。对于游戏行业,应该建立统一而系统的监管标准,并由监管部门督促运营商实施2017年7月14日,16岁的《王者荣耀》游戏玩家何聪(化名)在自己的朋友圈发了一张截图,配了个"无奈"的表情。截图显示:[健康系统]您今日的游戏时间已经很长了,根据健康系统规则,您在一段时间内无法登录游戏。
简介:中小游戏厂商要想活下去,只能依靠创新一途,但这很容易被巨头们借鉴,然后放在自己有版权的游戏之中,结果或许是版权有了,创新的活力没了
简介:通过改变规则,改变原有竞争模式,不仅能改变企业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有可能重新改写市场格局.
简介:<正>截至2008年第一季度,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1.44亿人,其中宽带上网用户9700万户,在17日举行的2007年"世界电信与信息社会日"纪念活动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发布了这一最新数据。按照信息产业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国
简介:当网上销售产品步入常态化的时候,针对以商标侵权为代表的网络侵权立法迫在眉睫随着互联网浪潮的到来,人们的生活也随之改变,网上购物正在成为人民消费的新常态,2014年"双十一",天猫销售额高达570亿人民币,令无数传统商家唏嘘不已。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不限于交互式传播,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及造成的纠纷已逐渐出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虽对"信息网络"作了扩张性解释,但"网络传播行为"仍未含有"非交互式"特征。笔者认为,应当设定一个更为广义的传播权来涵盖、控制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
简介:新浪和搜狐,你指我侵权,我指你抄袭,两大门户网站可算是“狼(浪)狐之争、吵满人间”了!案件已经起诉,应该由法律去裁决的是非,他人自然不便置喙。可是纠纷发生在网络界两个大腕身上,似乎又真实地表达了网络界人士对网上多发侵权事件的无奈心情。
简介:一、判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标准及举证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一项重要著作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该定义可知,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简介:自网络产生之日起,就以信息共享为己任,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无限制地匿名使用资料和信息。然而,资料共享跟著作权发生了冲突。在国际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扩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著作权人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
RPG类网络游戏属于哪类作品
网络游戏的作品属性及其权利归属
网络游戏产业法律问题研究获准立项
网络游戏与著作权保护相关问题探讨
网络游戏中所涉及问题的版权法思考
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韩国NEXON诉腾讯QQ堂”案引发的思考
立法缺陷让很多人难圆“村长梦”
游戏业痛点
移动游戏迎来版权圈地运动
后来居上:改变游戏规则
网络音乐,市场有则
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挂牌
网络银行监管的商法探析
网络音乐市场更加趋于规范
如何应对网络侵权新挑战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的定性——由司法解释对“信息网络”的扩张看“网络传播行为”的扩张
网络内容服务中的版权策略
“狼孤”之争与网络版权保护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判断
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网络著作权——网络资料私人共享在德国的刑事立法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