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2005年9月-12月,国家版权局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资版专项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各地版权部门在当地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其中国家版权局确定重点案件28件、普通案件120件,各地自行立案24件),其中,已完全办结案件149件,版权执法人员在对涉案173家网站、405台服务器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关闭“三无”网站76家,没收专门用于侵权盗版的服务器39台,没收非法所得3.02万元,责令137家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对29家侵权网站予以罚款处罚(共罚款78.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8件,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从本期开始,本刊将陆续刊发这次行动所查处的典型案件,以飨读者。
简介:1995年,马来西亚建立了“多媒体超级空中走廊”。之后,又全面修订了版权法,以便为信息和通信的发展提供法律环境。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缔约后不久,马来西亚虽然不是条约的缔约国,但1997年初就吸纳了该条约的主要部分,尤其是涉及技术保护措施的条款。当时人们最关切是在线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版权法规定了两种技术保护措施,即技术保护工具和权利信息管理。由于马来西亚是首批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国家,所以未能从其他地区尤其是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对此问题的争论中得到益处。因此,这些规定没有经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简介:<正>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依法获得的由收取的保险费形成的赔偿基金。它具有准备金性质。同时,保险基金又具有投资功能,是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投资获利包含在保险公司设立的本质目的之中,而且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给付义务对于投资获利也具有内在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本身面临的市场风险已经很大,加上资本市场难以预测的价格变化,有可能造成基金投资血本无归的困境。商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日益引起法学界普遍的关注,这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对保险基金投资的政府监督是运用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公共利益的保障要求能够使监督管理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如何才能使这种干预既能保证基金安全又保证合理的投资收益,决定了监督管理制度在设计时的重要抉择。第二,保险公司的
简介:<正>一、困惑之门:从无船承运人签订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说起自1984年大连、上海等首批海事法院成立以来,我国专门化的海事审判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历程。海事审判职能由海事法院行使,具有诉讼主体多元化、法律关系复杂化、国际化、专业化和适用法律多元化等特征。海事法院审理发生在海洋和通海水域的与船舶关系和运输关系相关的船舶碰撞等海事侵权案件和运输合同等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从其受案范围看,海事审判是商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殊(广义)的商事审判,在司法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几十年来,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院正确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积极开展海事审判工作,共审理各类一审海事、海商案件76000多件,诉讼标的金额近800亿元,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和类型在全球海事司法领域首届一指。随着经贸航运事业的迅速发展,海事海商纠纷不断增加,海事法
简介:<正>《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从"法意解释"的角度来说,立法者之所以在《票据法》第10条中将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挂钩,在于他们认为"鉴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机制商在发育和完善中,人们的信用观念尚未普遍确立,票据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①因此,立法者希望通过第10条对票据基础关系"真实性"的强调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范,实现"保障票据流通安全性"的功能。然而,自《票据法》公布之目起,学界对第十条规定的批判多于赞扬,特别是2010年10月9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票据法修改研讨会上,专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