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本文简称“凉山州”)地处四川西南部,与云南省毗邻,是境外“金三角”毒品由云南输入内地“四川通道”的第二道关卡。经过上世纪50年代的禁烟、肃毒运动,毒品已基本禁绝。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凉山州再次被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毒品输入内地的中转站和集散地。1999年该地区被全国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确定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的13个地区之一,禁毒任务十分艰巨。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17件7492人,其中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2098人,毒品犯罪案件占33.3%。因此,研究该地区毒品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控制对策尤为重要。
简介:在监管改革和自由贸易区体制创新背景下,外汇犯罪违法性和惩治必要性仍然存在。应区分单位犯罪和单位形式的犯罪,对具有单位形式的逃汇犯罪予以刑事追责。对虚构贸易背景骗购外汇行为应适用兜底条款认定骗购外汇犯罪,骗购外汇后未出境的行为成立骗购外汇罪既遂。以转口贸易为名义从境外收取的外汇属于逃汇罪规制范畴,将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后又收汇入境的行为不影响逃汇罪既遂的认定。非法经营外汇买卖的“经营”行为需要进一步厘清,超越特定经营许可范围的外汇买卖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应区分适用吸收犯和牵连犯的罪数理论,判断外汇犯罪的一罪与数罪。建议完善外汇犯罪的刑罚配置,明确量刑标准,更好地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