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我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决定了我国的人权和人权保护是人民当家做主,公民享有广泛权利,国家从政治、经济、社会、司法等广阔领域提供人权保护这一基本内容。其中对人权的司法保护,是国家运用司法手段对人权进行的保护,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分工合作、共同承担
简介:侦查机关干预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必须事先取得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循比例原则的限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更新,大量技术侦查手段虽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却侵入了个人的隐私权领域。对此,应当建立隐私权审查的保护机制,将干预公民隐私权的侦查措施纳入法治的视野。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应当分为两个阶段,即先审查干预行为是否侵入隐私权的保护领域,再审查干预行为是否具备正当化事由。
简介:出狱人保护事业是中国社会中新的人文景现,其不仅县有预防再犯罪的社会价值,而且具有防止社会关系失衡的功效。中国社会出狱人保护事业已经启动,正在进入维继时期。维继的关键在于动力的寻求。本文认为,出狱人保护应当选择“国家参与型模式”或者“国家督导型模式”。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突出体现了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的基本思想。然而,其中存在着未充分关注被害人合法权利保护的问题。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被害人合法权利予以保护是尊重与保障人权、保持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一致性与合理性以及防范严重诉讼风险出现的必然要求。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首先应当明确被害人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具有程序运作主体的地位,并辅之以与其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提出异议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以及救济权等基本诉讼权利。
简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李忠诚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保留强制措施原有框架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认真研究修改后的强制措施,对于正确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由于对民事赔偿问题的轻视,使被害人的个别救济淹没在国家追究、惩罚犯罪的过程中,萎缩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地位在刑事和解中尽管得到较大提升,但由于刑事和解将被害人保护与刑罚轻缓化作为两大目标,二者在运行中互相制约,致使被害人保护缺乏独立的实现机制。独立的民事诉讼关注于理论的正当性,却对实践困境无能为力。目标的单一性与制度的有效性呈正相关关系,被害人民事权益的保障有赖于私权观念的强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单一目标制度的建立。
简介: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存在着办案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保障人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失监督和监督不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尤为必要和重要。
简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续)李忠诚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责令其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遵守有关规定的强制措施。(一)监视居住修改的主要内容1.将指定区域改为住处或指定...
简介:对强制措施应采取更宽泛的界定,包括现行立法上的“强制性措施”。从侦查权所具有的侵犯人权的天然倾向、权力享有者易滥用权力的规律及权力制约的有效性等方面考虑,应强化强制措施的外部控制。这也是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强制措施外部控制应由检察机关发挥主导作用,法院也应有所作为,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简介: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海南省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与法律保护秦醒民我国宪法第12条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财产。”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政治制度的物质...
简介: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作了较大改进,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但问题依然很突出,如所有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律采用单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缺乏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程序,不足以防止强制措施被滥用;“惩罚性”地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有必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改进和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
简介:人类对于汽车的发明和大量投入使用是交通现代化的标志性象征。然而,正像任何科学成果的发明都具有“双刃剑”属性一样,以汽车为主要代表的现代交通肇事犯罪像癌症一样弥漫于现代社会之中,在我国尤甚。其中肇事者因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又占相当大的比例,
简介: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其立法设计和司法适用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民主、科学和文明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上难以平衡,应当制约对人、对物及对隐私权的强制手段,改造现行刑事强制措施,逐步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司法救济机制,强化司法权力及公民权利对侦查权的制约。
简介:司法鉴定人负责制既是一项管理制度又是一项证据制度,本文从科学技术与法律角度界定了鉴定人负责制的含义与表现,分析论证了鉴定活动的科学属性、鉴定结论(意见)的证据要求、外国立法惯例与我国司法鉴定实践基础作为这一制度立法依据的具体原因,根据我国当前情况设计了实施该制度的六项措施.最后,强调了鉴定人负责制与鉴定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勾画了鉴定人应予接受监督的范围.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到"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中。"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化要求与增加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在认识论维度和价值维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前者确立的是"真"之条件;后者表达的是"真"之信念。前者实质是一种本质主义和还原主义;后者则以社会建构论为真理观。"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没有完全摆脱客观真实的情结。"排除合理怀疑"的引入有助于回归证明标准的本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有效适用需要"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性保障。
简介:<正>联合国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建议所编写的《反对贪污腐化实际措施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针对处理贪污腐化工作所遇到的最普遍的问题,关于反对贪污腐败可采用的措施、行动方针和制定反腐败方案的程序等问题的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该手册第一稿和修订本曾分别提交1989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海牙举行
简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简介:基于犯罪预防需要,有必要在刑事领域就与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法律关系相似的不作为犯罪要素进行研究。网络技术措施是网络时代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维护网络秩序的核心义务,应当在明晰相关技术环节的基础上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司法判断规则。必须积极探索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合理限制途径,在合理打击网络犯罪与保障犯罪嫌疑人实体权利之间,寻求刑法制裁合理扩张与限制的平衡。
简介:在行权理论的基础上建构内幕交易罪行权模型,能够针对内幕交易犯罪行为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运用动态数据深入分析犯罪行为的内部构造。犯罪经济学行权模型更加契合内幕信息持有人理性选择与犯罪收益最大化的实用性前提设置。明确对内幕交易罪净收益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辨识其正负作用,能从权衡经济利益的角度完善证券交易与监管规则,有效控制内幕交易罪。
简介:"囚徒困境"描述的是共同犯罪人犯罪后选择坦白与否的博弈。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选择中止犯罪行为也完全可以用博弈论来加以分析。共同犯罪中止博弈分析的假设前提包括理性人假设和偏好假设,必备要素包括局中人、信息、策略组合和支付。用博弈论来检视共犯中止的五种理论,即整体中止论、个别中止论、区别对待论、切断因果关系论以及既遂原因力消除论,不难发现,既遂原因力消除论是认定共犯中止最具前景的理论,刑法在将来的修订中可据此作出共犯中止的相应规定。
监所检察在人权保护中的作用
刑事侦查中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
出狱人保护事业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前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被害人权利保护研究
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
刑事被害人民事权益保护目标的回归
强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法律监督的实证分析及理性思考——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为分析蓝本
强制措施的修改与适用(续)
强制措施外部控制问题探讨
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海南省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与法律保护
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醉驾肇事”的罪过性质的分析认定——以心理事实的实证分析和刑法规范的逻辑分析为双重进路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现状及完善
论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的立法依据与实施措施
刑事证明标准的维度分析
联合国《反贪污腐化实际措施手册》评介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犯罪要素解构——基于“技术措施”的考察
内幕交易罪的经济学分析
共同犯罪中止的博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