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会议于1999年4月22日至24日在广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主管处长和部分厅局长、各类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检验机构负责人及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卫生部有关司局的代表共120人。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在讲话中回顾和总结了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张凤楼就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司长齐小秋主持了会议。赵同刚副司长在总结讲话中,对如何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简介:同志们: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纠正违法行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俞书记曾先后三次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过批示,罗省长、坚卫副省长、成发副省长也分别提出过具体要求,罗省长今年还两次召开省长办公会,听取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问题。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这也是对我们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特别是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鞭策和鼓舞。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对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政府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必须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