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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朱镕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腐败现象还比较突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的根本要求;而如何完善和健全公务员制度,规范公共权力实际行使者——公务员的行为则是反腐败的必然要求。本文试从反腐败的角度,对健全公务员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 标签: 公务员制度 反腐败斗争 健全 治理腐败 朱镕基总理 行使
  • 简介:“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原则。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重合交叉,单一的违法行为常常就会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而不同的行政管理机关则可能依据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进行处罚,导致行政处罚权行使的争执和行政处罚的重合。这样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公正性,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近年来“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法学界分歧较大地较为热门的一个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以立法的方式。也已对此作出了规定。在此,我想就这一基本原则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 标签: “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管理机关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权 行政相对人
  • 简介:我国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处罚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以来,又相继在1997年的《价格法》和2000年的《立法法》中将听证的范围扩展至政府定价行为领域和行政立法领域,而2003年8月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管理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但是,毋庸讳言,听证制度作为我国法制史上的新生事物,

  • 标签: 听证制度 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听证会制度 政府定价行为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凡增加新的适应症、改善给药途径和改变剂型的亦属新药范围;新药研究的内容,包括工艺路线、质量标准、临床用药理及临床研究。研制单位在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根据当地卫生厅(局)审查同意后,转报卫生部,由卫生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和批准文号(生产批文)。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研究单位,在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可申请发给新药证书,并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接受技术转让的生产单位可凭此证书副本向卫生厅(局)提出生产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经检验合格由卫生厅(局)转报卫生部审核发给批准文号(生产批文)。我国现阶段,国家和地方的科研单位、高等医药院校人才济济,研究力量强;由于临床医生长期用药经验积累而成的较好的配伍、验方及新的适应症的发现,主要来自于医院等医疗单位,因而由科研单位、医药院校、医疗单位研究的新药较多,同时,由于大多数药厂的科研开发部人员较少,

  • 标签: 新药申报 无形资产 新药临床研究 构成要素 证书 批准文号
  • 简介:医疗过错的民事责任承担,是适用过错后果责任或只限于医疗事故责任,自《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不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病员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及至医疗行政管理理论,医疗立法理论诸方面发生了碰撞.本文通过对16例医疗纠纷的总结分析,探讨医疗纠纷需适用过错后果责任而不只限于医疗事故责任。案例来源笔者于1994年底从临床和医疗行政管理、医学情报调研生涯转到执业律师的5年,在接爱咨询、受理承办的医疗纠纷案例中,属有明确的过错事实并直接造成损害的后果,或有明确的过错事实并致使贻误诊疗时机而不能得到应有的

  • 标签: 医疗纠纷 过错后果责任 处理原则
  • 简介:我国现有的等同原则在适用于中药复方专利侵权认定时存在一定的困难,无法很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对此,本文以专利法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中药复方的特殊性,从技术特征的确定划分和等同原则的判断标准两个方面,对中药复方专利侵权认定中的等同原则提出较为细致的适用规则。此外,本文还提出了其他两个应当考量的因素,即等同原则的价值宗旨和被诉侵权人的主观状态。

  • 标签: 中药复方专利 侵权认定 等同原则 适用
  • 简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有限引入,使得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准确界定何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界定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异同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即原则上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一事",符合异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数事"。其中,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可能因为突破时空边界而形成"数事"。在准确界定违法行为数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一罚、数事数罚的原则

  • 标签: 行政处罚 构成要件 一事不再罚
  • 简介:1998年11月27日,南京市工商局X分局(以下简称X分局)在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租用的20号库位,查扣涉嫌假冒的茅台酒228瓶、五粮液酒656瓶、剑南春酒198瓶,共计1082瓶。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以及宜宾五粮液酒厂、四川绵竹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名酒。X分局经调查、取证、听证后,认为江海公司的行为违犯了《投机倒把

  • 标签: 一事不再罚原则 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 销假冒名酒案 违法行为 处罚主体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