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执行法律过程中,由于部分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全面涵盖执法实践的所有问题。随着执法的深入,大量的行政批复出现,弥补了执法的空白,但行政批复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梳理相关规定,厘清行政批复的法律属性、种类,对行政批复法律效力的判断依据进行了探讨,提出在行政批复的制定主体、内容合法合理以及形式上都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并对现行卫生行政批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今后卫生行政批复的适用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简介:“取缔”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之争至今尚未定论,一直影响着对“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效果。本文认为,卫生行政执法中,无须考虑其最终“归属”。“取缔”不论属于行政处罚,还是界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均不应影响该行政行为的具体操作和效果。
简介:2016年6月15日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谦在会上指出,药政工作要按照医改的总体部署,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在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强化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使之成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全民基本用药公平可及、实现全民健康公平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刘谦强调,现在有观点认为,随着全行业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制度可以取消或只在贫困地区保留,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简介:(上接2016年第5期第8页)需要指出的是,就像人格权之及于身体一样,从病理标本载体形式我们可以看出病理标本无论是器官、组织还是细胞甚至基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都可以认定为人格权的延伸,而非仅仅是物权的支配。王泽鉴教授将德国精子灭失案放在其侵权行为法著作有关于对“身体权、健康权”侵害的部分,并强调“人格的自主决定在一定的要件下,应延长存在于与身体分离的部分而予以适当必要的保护”。
行政批复法律属性和效力问题研究
“取缔”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争议与当前执法实施对策
全国药政工作会议提出——基本药物要体现公共产品属性
论病历的区分所有权(下)——兼议病历的人格权、财产权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