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参与式教学方法的实践应用,以提升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方法:在每个年级抽取卫生法学专业课程,然后由教师在课堂上应用参与式教学方法,最后使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调查。结果:上大学后,分别有84.3%和97.1%的学生认为自学能力和搜集资料能力有提高,学生在网络上查找资料更加熟练。82.9%的学生认为参与式教学相比传统式教学更能提升学习的主动性,有94.2%的人认为参与式教学可以推广。结论:卫生法学专业开展参与式教学方法应当推行并且可行。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坚持参与式教学法与讲授教学法有效结合,讨论应围绕教学目的,教师应了解授课对象的特点,教师应努力激发学生有效参与。
简介:2017年7月20—21日,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政策措施研讨会在云南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各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成效显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基层工作网络队伍能力得到提升,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完善,人口战略研究和规划制定取得重要进展。他强调,要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把握好“十三五”关键发展时期,强化党政主体责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宣传倡导,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补齐妇幼健康和托育服务短板,完善家庭发展及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当前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已成为卫生改革的重大课题,受到普遍关注。笔者就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背景、必要性、目标及内容等谈一些个人的粗浅看法,希望引起大家共同讨论,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一、卫生监督制度概况我国现行的卫生监督制度是我国卫生法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新中国建立后,按照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根据1953年政务院第167次会议的决定,参照前苏联的模式,在全国范围按照行政区划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1954年政务院第206次会议批准发布的'第三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决议'提出在我国逐步建立国家
简介:(一)、卫生监督工作概况自1983年《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和以后的各项卫生法规出台以来,我省从下述几个方面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工作。1、组建监督队伍。在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监督科室,从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机构中经推荐、培训、考核后聘任监督员。目前全省共有食品卫生监督员820名,传染病监督员744名,地方病(碘盐)监督员100名,其它卫生监督员800名。在基层防疫机构,一名监督员一般兼任2-3种卫生监督工作,实际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卫生行政和卫生防疫人员共1235人。2、宣传、普及卫生法规知识。一是利用大众传媒对广大群众宣传,二是针对被监督对象重点宣传、培训卫生法规知识,如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办培训班、参加电大培训等等。3、制订地方性法规。一是根据国家法规制订地方实施办法,如经省政府批准由卫生厅颁发了《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贵州省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等六个规章性文件以及《贵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等;二是国家尚无法规的,我省由人大发布了《贵州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卫生、公安、安委会三家联合下发了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职业性体检的通知。4、以地域管理为主,划分分级管理范围。1987年我厅根据卫生防疫机构实行有偿服务后出现的新情况,制发了关于划分贵州省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职责范围的通知",其后,又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实行分级管理的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据此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划清了各级监督范围。
简介:(上接2017年第4期第5页)(六)重大手术、理解能力差的特殊患者和试验性医疗行为知情同意录音备查制度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学习型患者”在患者中的比例会越来越多,更为重要的是家父式的医患关系已经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了。患者强烈要求参与到临床决策中,并与医务人员分享“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费用”这四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只有基于专业知识分享并最终达成认知共识,才是避免纠纷的因应之道。然而,我国医疗行业这些年推行的“知情同意”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将重心放在了“同意”上,导致“签个字吧”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临床上的口头禅,而且还错误地认为“知情同意”制度可以免除医院的所有责任。
简介: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专用同义词,主要应用于社会公共卫生管理领域,它是国家管理社会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是公共卫生管理活动中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自建国初期,就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1954年由政务院批准的《第一届全国工业卫生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实行卫生监督制度。同年,卫生部颁布的《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从此形成了以行政业务管理为主的全国卫生防疫体系,卫生监督内容也从工业卫生逐步拓宽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控制等公共卫生各个领域。
简介:一、基本情况介绍贵阳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9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22户,市属工业企业383户,放射装置使用单位78户,从业人员227410人,中小学校1431所,学生477010名。全市共有市、县(区)级卫生防疫机构11个,有各类专职卫生监督员138人(食品卫生:64人,环境卫生:24人,学校卫生:7人,劳动卫生:9人,传染病防治:34人)兼职54人。多年以来,我市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监测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分别由省、市、区(县)及铁路系统按各自的分工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原则大致如下:(一)食品卫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对省级以上(含省级)企业,中外合资、外资等涉外企业,跨省、地、州市的部份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发放工作;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市级、跨区(县)的部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发放工作;区(县)级卫生防疫站负责对辖区内县级以下(含县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