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本文通过分析海淀区餐饮业举报投诉案件资料,确定了当前餐饮业投诉举报的主要风险点,经过详细专家论证及实践讨论,将风险点量化评分,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价,找出有效的干预措施,为改进监督执法方式、加强对餐饮业的检查指导针对性、提高其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提供了可行性建议。方法:设计问卷,进行餐饮企业举报投诉风险的干预试验,在干预试验前后对餐饮企业的2次调查结果分别进行风险评分,并对餐饮企业进行总体风险量化评分的对比,以观察干预的效果。结果:初步建立了餐饮业投诉举报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确立风险等级。结论:此方法和指标体系的建立,为餐饮业卫生监督部门加强餐饮业投诉举报的处理提供了建议和参考;为实现餐饮业投诉举报风险的早期预警提供了科学数据和技术支持。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监督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必须遵守本程序。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依照本程序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进口食品的口岸卫生监督程序由卫生部另行规定。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应遵循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第五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