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是“养老育幼”精神在我国继承法中的体现。从这一条文的规定中,呵以看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如下特点。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扶养人和受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按协议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受扶养人在世时,扶养人就首先对他承担扶养帮助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亡后,扶养人就可以接受遗赠。这就使之与一般的遗赠和附有义务的遗赠区别开来。一般的遗赠和附有义务的遗赠,都是单方的法律行为,都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附义务
简介:WTO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国际经济的发展,多年来的国际经济实践证明,WTO制度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原则。但是,国际经济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形势迫使WTO制度进行调整,根据WTO的基本职能规定,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制定新一轮协议,是WTO要达到的目的。2001年以后,WTO组织的谈判议题不断增多,涉及的事项有:非农产品关税、知识产权、农业、服务业、贸易与环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争端解决、补贴和反倾销等。这些谈判议题都是国际经济法律中被密切关注的重点。新一轮谈判要达到的目的是有利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有利于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民事权益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并确定了基本协议的范围,但是,双方在个别枝节问题上尚存分歧。为了争一口气或基于其他原因,虽几经调解,双方还是各不相让,以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期限,只好依法作出判决,可是,不少判决与当事人在基本问题上达成的共识相去甚远,因而,双方当事人都不服裁决,同时提出上诉,有的案件甚至出现讼累或执行困难。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建立一个新的诉讼制度--民事协议判决制度。一建立民事协议判决制度的意义所谓民事协议判决制度,是指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当事人对所争执的民事权益虽然未能达成
简介:PPP协议中反映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对于公共服务的买卖合同关系,还反映了私人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与公共部门作为公共服务市场的监管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在PPP模式中,政府至少承担着三重角色的责任和义务:规则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采购者和提供者、公共服务的监管者等。特许经营协议履行过程中,除行政主体方通过行政行为方式侵害私人部门权益等个别情形外,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通过公法或者私法方式来解决由此引发的法律争议,包括选择仲裁和调解方式。中国可借鉴英美等国家经验,尝试依法设立一些独立于行政机关的监管机构,由其履行公用事业的监管及相关法律纠纷的裁决职能。
简介: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锦熙认为:第三人认为离婚协议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利益,请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应适用何种诉讼程序解决,实践中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此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已在离婚证中予以确认,即该协议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得到确认,故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撤销政府的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第二种观点为可取。首先,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职能。其次,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只是符合离婚的条件之一,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只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状况的确认,不是对双方财产分割协议的行政确认。
简介:比例平等条款是约定贷款银团就其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债权的清偿与借款人的其他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平等待遇的条款;比例平等条款项下的债务是借款人承担的直接的、无条件的、无担保的、非从属性的、一般性的债务;比例平等条款属于债权性质的约定,具有相对性,其仅在不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范围内具有约束贷款银团与借款人的法律效力;比例平等条款的基本功能是在借款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确保贷款银团或参贷行所享有的贷款债权在清偿时与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没有物权担保或法定优先权的债权居于平等地位,该功能在借款人为公司法人、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不同的法律主体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