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有权自由与所有权限制之间应求取合理的平衡,民法以所有权自由保障为基点,为协调所有权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做出了相当多的规范努力。不过,北京市拟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进行论证从实质上看可能会涉及抽象的立法权是否侵害所有权自由的问题,对此,民法无力也不能提供评判该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与否的判准,更甭论提供相应的救济手段了。此项作业已逾越了民法的功能限度。在现代法治社会,解决该问题惟有诉诸宪法之一途。作为规制国家公权力运作的根本大法,宪法以约束公权力及其活动成果为要务,适宜于承担对立法权进行合宪性控制进而保障法治的重任。对于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立法措施是否合法与合理,可透过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加以判定。考量到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立法对所有人机动车使用自由限制的严重性,这一措施难以通过比例原则的检视而具有合法性。
简介:对于“基本权利”,应该理解为经宪法实定化后的人权,即宪法保障的权利。但不能认为只有宪法上予以确认的权利才是基本权利,宪法对于基本权利的明确确认与否只能产生宪法解释学上的区别。除了宪法文本以外.宪法实践特别是司法实践也是判断一项权利是不是基本权利的重要参考标准。健康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正逐步得到各国的确认。我国宪法上有多个条款可以作为健康权的依据,其规范内涵是:公民健康不受侵犯(第33条第3款,第36条第3款);公民在患病时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照护、物质给付和其他服务(第33条第3款,第45条第1款);国家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体育事业,保护生活和生态环境,从而保护和促进公民健康(宪法第21条、第26条第1款)。
简介: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