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时值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之际,我国经济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些都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给相关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前不久,围绕上海市欧德利路名称转让的问题,社会各界纷纷对此提出了木同的主张,这场争论远远超过了这件事本身,它已涉及到我国公路路名权的法律性质以及路名权是否可转让等问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公路名称的种类纵观我国城乡尤其是城市的公路,其名称数以万计,不一而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特别是自我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公路名称更趋多元化。分析我国众多的公路名称,可以将其归结为两类:一
简介:近年来,我省公路交通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全省境内现有8条国家高速公路、8条国道、28条省道.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6.5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达全省80多个县(市、区),实现了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通公路,形成了多层级协调发展的公路网络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公路总里程迅速增加,其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显突出.如资金严重不足,建设土地供需矛盾加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够规范,超限运输、公路毁损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省公路事业的发展,制定一部全面规范我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无疑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