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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经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到今年10月26日为止,中国专利局已经收到11,609件申请,其中7,085件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在全部发明专利申请中,49.6%是国内申请的,50.4%是国外申请的。申请的总数和发明专利申请的总数都大大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这说明,一方面,中国人民蕴藏着巨大的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中国专利法受到了国内外发明人和企业单位的欢迎。中国政府制定专利法,是贯彻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的措施之一。专利法是用来改善投资和转让技术环境的经济法之一,它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有密切关系。法律保护企业和发明人的发明,授予他们以利用发明的独占权利。这意味着扩大了他们的自主权。这对于转让技术和搞活经济是很重要的。

  • 标签: 中国专利法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权 中国人民 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上世纪末以来,法国民法学者一方面强调现代财产法应当关注人们创造财物之主观能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警示现代财产法应当符合人类社会长期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律——生态规律,并预示了智慧财产法将会是欧洲财产法制度的核心。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在于财产法应当成为人们竞相创造个人财产与社会财富的策动力,这便意味着人们应当通过财产法的制度创新来同时实现两个制度目标:一是调动人的创造积极性以增加财产总量;二是建立公平公正机制以科学合理地分配财产权益。这一立法理念将深刻影响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制度的科学,也就是说智力成果财产法制度将是世界各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一个重点关注的立法领域,职务发明专利制度的完善将是这一立法领域的核心,因为它直接关乎人们创造财物尤其是开发智力财产之主观能动的充分发挥,而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确存在诸多亟待完善之处。

  • 标签: 人本理念 职务发明 智力成果 专利制度 权利归属
  • 简介:劳动力派遣是我国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种用工形式,其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特点,给建立在传统雇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带来了冲击。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单位”的含义不能涵盖派遣职员的接收单位。基于劳动力派遣的特点以及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确立的价值取向,建议专利法再次修订时应对派遣职员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予以明确规定,由派遣职员的接受单位作为“本单位”享有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应的权利。

  • 标签: 劳动力派遣 派遣职员 职务发明创造 权利归属规则
  • 简介:<正>在我国专利法和技术合同法中,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以下统称职务发明)有着明确的定义。非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技术成果(以下统称非职务发明)虽无明确定义,但却有着明确的归属。根据这种规定,人们普遍认为:以发明完成的过程和发明完成所依赖的条件来衡量,发明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两种。凡依法不属于职务发明发明,就应归入非职务发明的范畴。我国的有关统计,也是以这种“二分法”为基础的。但近两年来,我国不少理论工作者和专利工作者新提出了一种“灰色区域发明”的概

  • 标签: 非职务发明创造 灰色区域 职务技术成果 二分法 发明人 归属
  • 简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有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会以原旨主义来掩饰它们具有创造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创造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曾经也将永远具有创造,只有如此它才能为宪法提供与时俱进的新意义。

  • 标签: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宪法解释 创造性
  • 简介:塞尔登和怀特兄弟两位发明人的专利旧案表明,由于专利制度成本的存在,任何专利理论都必须澄清专利制度究竟带来了何种社会收益。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模式为基础,最经典的激励理论和对价理论对专利制度的论说都不符合发明的本质,也难以解释专利法实践。不同专利理论的政策共识是激励创新,但它们均忽视了创新实践及其范式变迁。依创新范式理论,专利制度在发明发明商业化和技术扩散等创新过程中均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加速技术扩散不仅是社会从专利制度中获得的收益,更是为开放式创新、用户创新和累积创新范式所必须。技术扩散在本质上是信息的传播,它的载体是专利文献。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强化专利公开充分条件,以促进技术创新的扩散。

  • 标签: 激励理论 对价理论 技术扩散 专利文献 创新
  • 简介:<正>举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经过四年多艰辛而又紧张的起草历程,1990年4月4日终于在庄严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宣告胜利诞生。回顾过去,那的确是不平凡的四年。一、圆满地完成起草工作起草这样一部基本法是很不容易的:第一,在世界上没有先例,没有现成的法律可以参考,体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方针的法律,它是一部完全创新的法律。它的结构应该是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一国两制 起草委员会 创造性 法律体系 内地与香港
  • 简介: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是专利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容易混淆。通过对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行为的法律规定、侵犯主体、处理程序、法律责任的介绍和分析,有助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执法。

  • 标签: 假冒他人专利 冒充专利行为 法律规定 异同
  • 简介:美国专利法中的专利标示规则散见于其《专利法》及有代表的判例之中。美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利人和被许可人的专利标示义务,标示义务及于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实质总体”标准、替代标准(alternativemarkingprovisions)、“足够清晰的纽带”(thesufficientlyclearnexus)标准是专利标示是否合法的判断标准。美国专利法还规定了专利权人实施不当标示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原则。

  • 标签: 美国 专利法 专利标示 义务
  • 简介:专利权具有垄断但不是法律上的垄断权.专利权客体的本质是技术方法.专利权客体通过权利说明书外化而具有可审查;专利权客体内化和物化为专利产品而具有财产内容.专利权垄断专利法比照物权设立的对抗他人效力的权利逻辑范围.专利法是国家以技术进步为交易目的、在技术发明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对价"或衡平机制.专利产品垄断市场份额是市场开发的结果而不是制度配给.

  • 标签: 专利权 专利法 法哲学分析 衡平 对价 客体
  • 简介:专利蟑螂”问题在近15年来已成为所有科技企业的“痛中之痛”。美国的各类企业.乃至中国的技术设计与生产者,几乎都受到了来自它们的专利侵权主张和诉讼威胁。它们真正的目的并非从事技术转让,而是藉此聚财,获得暴利。但是当立法者和行政执法者分别准备对这个现象采取行动时,却发现其中不但定义困难,而且透过实证研究,事实上其中还蕴藏了相当复杂的运营模式。美国在短短的一年中就出台了一系列的官方与非官方研究报告、立法动议和行政举措。但这样的密集手段也引发了许多的讨论,让论者质疑关国政府所拟议的各种措施是否会矫枉过正,不但不能将问题完全根除,反而会先伤害到整个市场的创新动能与交易环境。本文除了对于最近的这些发展作出一个较为完整的引介外,也对于其中的许多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未来相类似的问题是否也会在中国发生,以及需要如何来应对。

  • 标签: 专利蟑螂 专利流氓 盾牌法案 创新法案
  • 简介:<正>根据香港现行法律体系,香港的专利制度是一种注册英国专利的制度。这种注册制度在香港法律中的依据是香港的《专利注册条例》根据这种制度,凡在英国获得承认的专利,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在香港注册,就可以在香港取得如同在英国一样的专利保护。任何人,想得到香港专利保护,必须首先在英国取得专利权。目前,在英国受保护的专利有三种:一是依英国1949年专利法颁发的专利;

  • 标签: 专利保护 香港政府 欧洲专利公约 专利权 英国政府 香港法律
  • 简介:<正>专利权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专利权共享所有权。它应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形成。一般来说,可能产生的专利权共有情况有以下几种:1.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没有协议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或持有”。这条规定意味着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产生的权利,除非有相反的协定,应由完成单位共有。那么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合作完成的发明是否也可以形成专利权共有呢?专利法没有有关条文,但是后来颁布的《技术合同法》填补了这个空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外约定外,

  • 标签: 专利权人 专利法 发明创造 共有人 技术合同法 所有权
  • 简介:<正>一、司法管辖美国对专利案件的司法管辖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属的联邦司法管辖;另一种是联邦与州的司法管辖。由于联邦政府对专利法拥有立法和司法权,因此,只要诉讼涉及到专利权,联邦法院就对这些专利诉讼案具有专属的司法管辖权。但在美国,联邦专利法与相关的州法,如:工商秘密法、许可贸易法及其它的有关法律学说相共存,所以,有些专利纠纷案可能会在州法院提

  • 标签: 司法管辖权 当事人 诉讼制度 专利法 美国专利 地区法院
  • 简介:本文介绍了专利废除论中旨在替代专利制度的各种奖励方案,通过专利制度与奖励制度的对比,得出奖励制度并不优于专利制度的结论。专利制度通过对现有技术的排除能够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实现专利制度的激励创新的功能;同时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能有效缓解专利制度带来的公共健康危机。质言之,无需替代方案,专利制度通过内部完善能够更好实现其社会功能。

  • 标签: 专利制度 奖励制度 现有技术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 简介:基因专利是特殊的专利制度.申请时应注重程序的公开,本着专利的新颖、实用创造进行实质审查,其范围应包括基因成分专利和用途专利,在专利基因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基因专利者的利益平衡中要注意原生权利和衍生权利的区别,注意保护基因提供者的利益.

  • 标签: 基因专利 法律限制 可操作性 实质要件 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
  • 简介:进入21世纪后,美国各级联邦法院在专利方面的判例出现新的趋向。Bilski案判决对方法类可专利主题的限缩和KSR案判决对非显而易见性标准的收紧,说明专利授权条件趋于严格化。而eBay案对永久禁令适用转趋谨慎的态度和Lucent案控制侵权赔偿数额的努力,说明专利侵权责任趋于缓和化。判例法的上述变化标志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专利扩张周期行将结束,美国专利法可能处于从扩张转为限缩的拐点。美国的法制实践对我们不无启示:专利保护的重心在于司法,我国当务之急是提高专利审判的司法能力和改善外部法制环境。以修法方式系统性地提高专利保护水平,则应缓行。

  • 标签: 美国专利法 可专利主题 非显而易见性 永久禁令 赔偿金
  • 简介:计算损失时,专利法仅考虑“实际损失”与完全赔偿原则出入较大,解释论上应作扩大解释;立法论上对于许可费损失等非难以量化的间接损失在加害人有故意的条件下,应纳入赔偿范围.对于规模经济带来的益处等特别遥远、发生概率较低的潜在损失具备悖俗和故意两个要件亦应考虑.证明因果关系时,勿强求流失利润与销量间高度因果联系之证据;但确定预期利润损失时仍应采“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适用获利法时,法院可调取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间接确定;专利权人营销能力和制造能力不足以达到侵权专利实施品数量时,要减少利润的核定.适用法定赔偿时可依数量、加害行为、侵权行为人、主观状态细化并参照损失法上的不同法益位阶酌定损失.

  • 标签: 所失利润 侵权人获利 许可费合理倍数 法定赔偿
  • 简介:由于“专利灌丛”问题,产业发展越来越受控于很多分散的、独立的专利权。专利联营解决了这一问题,它整合了互补技术,降低了交易成本,排除了专利间实施的交互限制,避免了昂贵的法律诉讼。但由于专利联营固有的“联合”特点,使其必然对联合体之外的市场主体构成限制竞争,具有“垄断”的先天嫌疑,而由于专利联营政策越来越被拥有较多专利权的跨国企业控制,特别是信息领域技术标准制定中诞生的专利联营,已经凸现出滥用市场支配力、防碍技术创新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制定专利联营的反垄断规则。

  • 标签: 专利联营 规制 反垄断